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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有序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工作,加强农技推广工作,提升示范户科学种养水平,全面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确保目标圆满实现。盐津县农业局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及相关要求,制定了《盐津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指导员管理暂行办法》,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要求指导员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必须深入村组到示范户,抓好农技推广示范县建设工作,指导示范户运用农业科技措施,要求到户服务指导时间不得少于150天。
二、认真学习《技术指导员手册》、入户指导时必须配戴“指导员工作证”,实行挂牌上岗服务制,服务工作承诺制。
三、必须将联系电话或联系方式告诉所负责指导的示范户,以建立便捷的工作联系渠道。工作中,应根据示范户的实际需要,及时提供周到热情的技术服务,一般技术问题应在当时予以解决,不能当时解决的,应在两日内予以答复。
四、对示范户或其他农户提出的问题必须耐心解答,做到百问不厌。
五、入户技术指导时,应根据示范户提出的技术知识问题给予处理,并提出处理的技术措施。同时指导示范户做好带动户运用农业科技的示范工作。
六、指导好示范户做相关农情信息、生产情况记录、建立农业科技入户档案,搞好信息反馈,及时报告技术指导服务工作、科技示范户生产进展情况。
七、必须遵循服务标准、方便示范户,不向示范户提出与技术指导无关的要求,不接受示范户的赠送的礼物,不接受示范户的宴请,不向示范户推荐与农业科技措施无关的物资。
八、入户指导应注意文明用语,不说粗话、脏话。讲求工作方法,注重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真正让示范户满意。
九、做好科技示范户的摸底调查。围绕主推品种和主推技术的推广要求,结合全县技术方案和每个示范户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所负责指导的科技入户技术指导方案。
十、定期入户进行技术指导和开展技术培训。在农业生产的各关键环节到所负责示范户进行技术指导服务和开展技术培训,及时帮助示范户解决生产及勤劳致富中的实际问题。要求深入示范农户指导和技术咨询必须保证在15次以上,开展科技实用技术培训6次以上,开展信息需求调查2次以上。
十一、落实科技示范户的“物化技术”补贴,确保“物化技术”补贴足额到户。
十二、提供相关宣传报道稿件,完成年度技术指导服务工作总结。
十三、确保项目实施目标任务完成,所挂钩的科技示范户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达到90%以上,科技示范满意率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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