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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困难群众过节喜事多 党和政府关怀送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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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时间:2010-2-5 9:4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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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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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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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桂嘉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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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 云南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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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发布:冯稚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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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低保对象每人发50元慰问金
●预拨27.8亿元确保低保按时发放
●一些困难群众将得到临时救助
●部分五保对象节前入住敬老院
记者日前从省民政厅获悉,元旦至春节期间,428万名城乡低保对象将收到每人50元的过节“红包”,部分没有享受城乡低保的困难群众也可得到临时救助。我省以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为主要对象,切实做好各项惠民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困难群众家中。
2009年底,我省农村低保人数达到338万人,月人均补助标准达到60元;城市低保对象90万人,实现了应保尽保,月人均补助达144元。为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城乡低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2009年12月以来,省级已先后预拨2010年城乡低保补助资金278515万元。同时,将在城乡低保对象每月生活补助之外,给每位低保对象每人发放50元“两节”慰问金,确保春节之前发放到每一个低保对象手中,全省为此将支出超过2亿元。
去年以来我省全面建立了临时救助制度,今年元旦至春节期间,省级财政安排1.96亿元,给部分没有享受城乡低保的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临时救助的对象是因灾、因病、因突发事件等原因致贫的,且没有享受城乡低保的困难群众,每人救助金额根据其致贫原因和困难程度从200元到1000元不等。目前救助工作正在开展,将在春节以前发放完毕。
部分农村五保老人还将获得更大的惊喜:2009年省级共投入资金13270万元,建设93所农村敬老院,新增床位10271张,其中已建成的67所敬老院将在春节前完成设施配备安装、工作人员培训和院内制度制订等工作,部分五保对象将在春节前入住敬老院,生活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高。同时,做好其他相关对象的抚恤补助工作。今年1月22日,省级预拨军队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补助金30219万元和军休服务管理机构补助金1716万元,确保春节前兑现到军休干部手中。
为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省民政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建立并实施了厅领导包干责任制,每名厅级领导负责对2至4个州市进行包干督查,各级民政部门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农村低保基层管理专项检查、走访慰问和送温暖活动,确保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温暖的春节。 记者 谢炜(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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